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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十条 税务机关或企业损坏的两卡以及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收缴的两卡,由省级税务机关统一登记造册并集中销毁。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税务机关应定期检查服务单位的两卡收发存和技术服务情况。督促服务单位严格两卡发售工作程序,落实安全措施。严格履行服务协议,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第四十二条 防伪税控企业逾期未报税,经催报仍不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立即进行实地查处。
  第四十三条 防伪税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保管专用设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专用发票处罚:
  (一)因保管不善或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携带系统外出开具专用发票。
  第四十四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检查系统发行情况,地级以上税务机关对下一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按年进行,地级对县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按季进行。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

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       ):
  经研究决定,你单位自  年 月 日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请办理以下事项。
  一、选派人员于 月 日到________(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接受操作培训,购买企业开票设备。
  二、按照防伪税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落实安全措施。
  三、于 月 日前带本通知书及下列资料到我局办理登记认定手续。
  1.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和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交企业;第三联交服务单位。

附件二:
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


┌────┬───────────┬─────┬─────────┬─────────────┐
│    │    企业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登记事项├───────────┼─────┼─────────┼─────────────┤
│(由企业│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
│ 填写) ├───────────┼─────┼─────────┼─────────────┤
│    │    法人代表    │     │   身份证号   │             │
│    ├───────────┼─────┼─────────┼─────────────┤
│    │    经办人    │     │   身份证号   │             │
│    ├───────────┼─────┼─────────┼─────────────┤
│    │    经济性质    │     │   主营业务   │             │
│    ├───────────┼─────┴─────────┴─────────────┤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    ├───────────┼─────┬─────────┬─────────────┤
│    │  一般纳税人类别  │     │  发票月用量  │             │
│    │           │     │         │      份      │
│    ├───────────┼─────┴─────────┴─────────────┤
│    │  申请开票最大限额  │                             │
│    │           │□亿元□千万元□百万元□十万元□万元□千元(请在选择数额前│
│    │           │           的□内打“√”)           │
│    ├───────────┼─────┬─────────┬─────────────┤
│    │   开票机数量   │     │ 企业经办人签字 │             │
│    │           │  台  │         │             │
├────┼───────────┼─────┴─────────┼─────────────┤
│    │  批准开票最大限额  │               │             │
│主管税务├───────────┼───────────────┤             │
│机关业务│ 准予领购专用设备数量 │               │             │
│部门意见├───────────┼───────────────┤ 签字:______年 月 日 │
│    │    启用时间    │               │             │
├────┼───────────┴───────────────┴─────────────┤
│    │                                         │
│审批意见│                                         │
│    │                                         │
│    │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章)年 月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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