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补充调整进出口货物征免性质有关问题的通知

  3.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
  4.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
  5.符合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利用外资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目录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
  三、调整报关单监管方式与征免性质对应关系
  征免性质        对应进口监管方式
              0110 一般贸易
              0130 易货贸易
              0345 来料成品内销
  799         0446 加工设备内销
  自有资金        0744 进料成品内销
              1110 对台贸易
              1300 修理物品
              3339 其他进口免费
              4019 边境小额
              4539 进口溢误卸
              9700 后续退补税
              9739 其他贸易
              9800 租赁征税
              9900 其他,
  四、调整征免性质与征减免方式对应关系
  征免性质        征减免方式
  799         1照章,3全免,6保金,7保函
  各关减免税审批部门和业务现场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审核征免性质。
  五、总署已在业务系统参数库中对相关参数表作了相应调整,请各关按如下说明网络接收数据文件:
  1.节点名:ZS31
  2.用户名:BULLETIN
  3.目录名:〔.H883APP〕
  4.文件名:LEVYTYPE.TXT《征免性质代码表》
        CUSTOMS.TXT《关区代码表》
  六、通关系统报关单逻辑检控表中对应关系已做相应维护,请按如下说明接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