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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企业自有资金总额:                    万元人民币
  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用汇额:              万美元
  附: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清单
  备注:

                              审批部门
                             (司局级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



                              编号:
  _____海关: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海关总署署税〔1999〕791号文的规定,兹证明:本项目经                以       号文于  年
  月  日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请按规定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手续。
  项目单位:
  项目性质:
  项目内容:
  项目投资额:                       万元人民币
   其中自有资金:                     万元人民币
  项目用汇额:                         万美元
  备注:

                            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外商投资企业设备更新或技术

          改造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同类设备证明

                              编号:
  _____海关:
  兹证明               (企业名称)在本企业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中进口的设备(详见所附清单),价值          (外币),目前在国内不能生产或同类产品中性能不能满足需要,请按海关总署署税〔1999〕791号文的规定办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有关手续。
  附: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同类设备清单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
                             司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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