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内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2.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
3.从事信贷或贷款评估工作不低于5年,工作作风廉洁、严谨、客观、公正;
4.熟悉中国农业银行信贷政策、评估办法,能组织或参与评估工作,并解决评估业务中的复杂问题,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系统外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身体健康;
2.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经济法律法规;
3.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在某一行业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4.工作作风廉洁、严谨、客观、公正。
第十条 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承担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中国农业银行信贷政策,认真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评估办法;
2.认真履行评估或咨询职责,主动发挥聪明才智,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提交评估报告或咨询报告;
3.严格遵守有关的保密规定,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评估报告等内部文件、资料;
4.廉洁自律,自觉维护中国农业银行形象。
第十一条 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享有的权利:
1.评估或咨询工作中可以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有权向评估专家委员会反映;
2.根据需要可借阅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资料;
3.享有对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享有评估专家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待遇的权利。
第四章 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的管理
第十二条 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充实,保证组织的高效运作。
第十三条 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评估专家委员会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两年,可以连聘连任,到期不续聘者自行解聘。
第十四条 系统外委员主要是为农业银行开展评估咨询工作,若参与总行组织的贷款项目评估,则实行一事一聘。系统内委员要服从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的调度,参加总行组织的异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