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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械委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规定

  出国进修人员在国外期间不享受回国休假待遇,他们在国内的配偶,属在职职工,一般也不给予出国探亲待遇。
  研究生在国外期间,回国休假事宜由人员所在单位确定,其在国内的配偶,一般也不提倡自费出国探亲。如实属需要,由派出单位批准后,通过公安局办理出国手续。探亲期限一般为3个月,逾期不归者,如属在职职工,则从第4个月起停薪留职。探亲期间如有申请留学者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转派手续。
  留学人员回国后的休假期,由人员所在单位安排,一般不超过1个月。
  四、经费标准
  凡取得国外资助,由单位公派的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实行生活费大包干的办法,参照我驻外使、领事馆规定的公费留学人员开支标准执行,如国外不能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则其旅费(人民币)由人员所在单位负担,国内工资照发。在职的获准出国自费留学人员,自出境后的下一月起停发工资。
  受聘出国讲学、技术指导、合作科研并在国外领取工资的人员,原则上由派出单位参照国家教委、财政部(86)教外综字088号《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中经费包干标准执行。
  上述人员所获资助费或工资,除按标准支付包干费用之外,其他剩余部分归出国人员所在单位所有,并在出国留学协议书上明确经费处理办法。无外汇帐户的单位应在委对外司结算,外汇额度由对外司代存并归人员所在单位使用,人民币则退回原单位。任何单位不得留存外汇现钞。
  原机械部、兵器部发布的有关出国留学工作的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        出国留学人员协议书(参考样式)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的法人代表__同志委托本单位___同志作为代理人,与_____(单位)___同志(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学习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派遣乙方出国学习是根据培养人才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安排的。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志愿出国努力学习,学成及时回国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自__年__月至__年__月,以__身份,赴__国学习。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商定的学习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目标是 。甲方指导乙方确定具体的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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