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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部关于加强机电工业经济信息工作的通知

  基本建成厅局信息系统的主要标志是:(1)统一性。有一个独立信息机构统一管理信息。信息和软件标准统一。(2)完整性。主要业务处室普遍应用计算机。计算机连成网络,与部及地方、集团通信网建成,信息和数据传递通畅。(3)实效性。所建立的数据库和应用程序在日常管理工作和决策中真正发挥了作用。要求北京、上海、天津、广东、陕西、江苏、江西、辽宁、吉林、湖北、四川、甘肃首先建成。
  四、省(区、市)级系统结构
  (一)逻辑结构。参考机械电子行业信息系统总体方案的结构思想,从职能出发而不完全依赖于组织机构。认真分析信息源的特点及信息管理的要求,建立功能的逻辑结构。子系统尽可能与总体方案的子系统进行衔接。同时,要根据本地区机电工业管理的具体需要,补充相应的子系统。
  (二)物理结构。1990年9月在兰州召开的信息工作会议,上海机械学院信息管理与办公自动化研究所介绍了省(市)机械电子厅局级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模式。其硬件模式适合于我国目前情况,“各部委要重视和加强信息工作,把信息系统建设列入本部门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地方资金,多渠道筹措,争取得到同级财政、银行、计委(及其经济信息中心)、科委、电子振兴办等有关综合管理部门的支持。

附件二   机械电子工业经济信息工作评比办法(试行)


  为加强机电工业经济信息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促进经济信息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经济信息工作的质量,更好地为各级领导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评比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机械、电子工业管理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以及机电工业各大行业协会。
  二、评比内容
  对各单位经济信息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果进行评比。具体条件如下: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建立起经济信息机构,信息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健全,配备了必要的人力和设备;组建起机电工业经济信息分网,在拓宽信息源,加速信息传递和信息资源共享方面成效显著,有一支稳定的信息员队伍。
  2.进行人员培训;举办经济信息发布会,开展信息咨询与交流活动取得明显的效益。
  3.定期进行经济分析和预测,围绕领导关心的问题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为本单位领导和各业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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