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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部关于加强机电工业经济信息工作的通知

  (1)地区性或专业性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动态;
  (2)政策和法规;
  (3)国民经济规划、建设纲要以及地区性规划和纲要;
  (4)地区性机电工业规划和计划;
  (5)地区性机电工业企业基本情况;
  (6)地区性机电工业产品的基本情况;
  (7)地区性科研、教育等单位基本情况;
  (8)人才情况;
  (9)技术发展水平和动态;
  (10)地区性市场动态;
  (11)地区性机电产品和技术进出口动态;
  (12)地区性厂商资信情况。
  十二种信息可分为三种类型,其中1~3项是宏观信息,主要信息来源是各级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介,第4~8项是行业信息,主要是机电行业的企业,获取手段依靠统计,第9~12项是动态信息,这类信息变化快且缺乏规范性,大都散在社会上,要依靠信息网来获取。
  三、省(区、市)级信息建设“八五”期间具体目标
  (一)省、市、自治区机械电子厅局(公司),集团公司信息系统应全部进入机电工业传真网和微机远程通信网。根据机信系字(1991)011号文的要求,为了加速机械电子行业信息系统的建设,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和质量,在八五期间,选用TURBOFAX传真通信板作为机械电子工业微机远程通信网的通信装置。
  (二)在综合统计工作中,全部采用计算机处理并建立综合统计指标的统计数据库。
  机电工业系统在统计中应用电子计算机已有一定基础,根据部机电信(1990)1934号《机械电子工业企业统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的精神,在筹建省市机电工业信息系统的同时,优先建立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省、市、自治区机械电子厅局,要将建立统计信息系统放在重要位置,争取在八五前二年建成。大型骨干企业在1995年底要求1/3以上企业建立统计信息系统,包括生产统计、质量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物资统计、销售统计、能源统计、财务成本统计、安全环保统计、设备统计、工具统计、新产品统计、职工福利文教卫生统计等十五项专业统计中实现七项以上实现计算机统计。中型、重点企业在1995年底前,统计部门配备微机建立统计数据库,其中1/2企业在15项专业统计中实现5~7项使用计算机。
  (三)1/2省市在三个以上业务管理工作中使用计算机(例:综合统计、规划、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基建技改项目管理等)
  (四)1/3省市机电工业厅局(主要是机电工业相对集中的发达地区)基本建成全厅局的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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