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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部关于加强机电工业经济信息工作的通知

机电部关于加强机电工业经济信息工作的通知
 (机电部机电信(1991)1121号 1991年7月8日)


  随着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制度的逐步确立,经济信息工作在机械电子工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近几年来,机械电子工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经济信息工作,在为领导和基层提供经济信息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初步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从整体上看,这项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缺乏统一管理和协调,尚未建成完整的信息系统,信息服务的质量亟待提高。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械电子工业经济信息工作,充分发挥经济信息在宏观调控,微观导向中的作用,特作如下通知:
  (1)切实加强对经济信息工作的领导。各级机械电子工业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强化信息意识,善于运用经济信息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把经济信息工作真正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要切实加强对经济信息工作的领导,并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工作。要把经济信息工作列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和职责,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协调,定期检查和考核其任务完成的情况。要为经济信息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条件,诸如参加有关会议,参阅有关文件等,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手段及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推动经济信息工作的健康发展。
  (2)加强负责经济信息工作的部门,充实力量。机电工业经济信息工作的任务繁重,为了及时、准确地反映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机电工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骨干企业要根据经济信息工作的任务,建立健全负责经济信息的部门,配备相应的人力和机具设备,保证经济信息资料能按要求搜集、汇总、传递。
  (3)明确任务,加强经济信息工作的统一管理。经济信息职能部门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国家关于经济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制定经济信息工作的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及有关信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抓好经济信息网络的建设,组织好网络活动;负责经济信息的搜集、处理、分析和发布;推动信息技术的现代化,建立和健全自动化的管理信息系统,推广计算机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组织开展经济信息人员的培训,工作经验交流和考核评比。
  各级经济信息机构应坚持为领导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双向服务的原则,根据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确定信息服务的重点。机械电子工业各级管理部门的经济信息工作机构要把为领导决策和行业管理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加强对系统内企业经济信息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当前,应针对机电工业经济信息工作存在的分散、重复,信息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强经济信息工作的统一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八五”时期机械电子工业经济信息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尽快制定符合机电工业实际的经济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办法和信息标准、规范;逐步理顺信息传递渠道。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做到经济信息工作有人管,工作有目标,办事有章程,拓宽信息源,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
  (4)加速机械电子工业经济信息网络的建设。要真正发挥经济信息在宏观调控、微观导向的作用,及时获得准确、全面的经济信息,必须建立机械电子工业经济信息网络。这个网络是由全国机械电子工业各级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组成的经济信息工作网。目前,部正积极工作,力争今年内组建起来,并开展工作。已经建立起来的地区性、行业性的经济信息网络可作为这个工作网下的分网;尚未建立分网的地区和行业,应积极筹备,抓紧组建,尽快使信息工作网成为覆盖全行业的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组织有序、通畅迅捷的信息流通渠道。要抓紧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使整个工作网的活动在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下,向规范化、经常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网络通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形成由计算机、通信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等支持的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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