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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械委关于机械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结合工作需要,由设备动力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有计划地选送热爱设备工作、成绩优良的干部、工人参加厂外有关的各种专业培训班,脱产深造,或参加高等院校、电视大学或业余职工大学,脱产接受设备管理维修方面的正规专业教育,以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积极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设备管理创优活动,经评定为各级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后,企业应对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资鼓励。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定期组织厂内设备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奖活动,发表成果,树立标兵,表彰奖励先进,以推动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开展,并给予奖励。
  第五十五条 维修工作要求知识面广,技术复杂,从事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人员待遇和奖励不低于相应工作条件的生产人员;在管理、维修和技术革新中有重大贡献的项目,应纳入科技成果奖进行评奖。
  第五十六条 对设备维护不好的车间、班组及个人应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应予经济惩罚。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责任事故者,对失职造成设备严重失修、技术状况劣化的单位和责任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机械工业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参照本规定贯彻执行。兵器企业专用设备管理另发实施细则。本规定由国家机械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颁发的《机械工业设备管理与维修条例》即行废止。

附录

  一、“三好”、“四会”的解释
  (一)管好、用好、维修好。
  (二)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解释
  (一)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
  (三)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
  (四)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五)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三、维护设备的“四项要求”解释
  (一)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安全完整。
  (二)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丝杠、齿条、齿轮等处无油垢、无碰伤,各部分不漏水、不漏油、切屑垃圾清扫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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