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各类阀门,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拆卸、清洗,并进行强度和气密度试验,经检验合格才可安装。
(十)工艺管道的耐压和严密度试验,应按设计要求制定试压方案,分段、分系统进行,其试验压力、泄漏量均应符合规范规定。
(十一)严格检查压力容器、高压管道等焊接质量,应编制焊接工艺并进行工艺试验,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按工艺施焊。
(十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必须持有安装许可证。锅炉、压力容器要严格按国家规范及安全监督条例实施细则进行安装、试压,接受劳动部门监察并取得验收合格证。
(十三)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达到动作灵敏、计量准确,检查合格后才可安装。
(十四)机械设备安装
1.土建完工交付安装(包括设备基础、管架平台、预埋件、预留孔洞、支柱、支撑等)的构筑物,必须进行中间交接验收,由土建施工单位提供构筑物的坐标及标高测量数据,并在构筑物上予以标记,安装单位据此复核,合格后交接;不合格则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完善。
2.对于有预压要求的设备基础,必须按设计规定进行预压,预压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3.对于大型设备及吊装技术复杂和吊装条件困难的设备,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经有关技术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4.设备安装必须达到设备说明书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并有详细的安装检测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
(十五)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其重点检查的部位为:
1.基础工程土质情况、基槽的宽度、杯形基础实际尺寸、标高等;
2.打桩工程的桩数量、位置、桩的类型、桩长、标高、混凝土实际标号等;混凝土灌注桩的桩径实际变化情况及沉渣厚度等;
3.钢筋混凝土工程的钢筋等级分类、数量,规格、尺寸、位置、焊接搭头尺寸;有抗震要求的墙体拉结钢筋数量、规格、长度、形状及上下间距等;
4.各种埋地管(线)标高、坡度、焊接、防腐情况等;
5.锅炉或热交换器,在筑炉和保温前涨管、焊接、试压;
6.各种密封容器和密闭设备,在封闭前内部装置的安装和清洁度;
7. 设备地脚螺栓、垫铁及衬里防腐充填等;
以上工程和部位,必须在下道工序之前经质量监督员检查验收,并有详细的实际施工记录(重要部位必要时可拍照),验收合格并有签证手续,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五章 质量评定
第十九条 评定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为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及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及特殊的建筑材料的技术规定和专业标准等。
国外引进项目,按合同规定的验收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检验评定。
第二十条 评定等级。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均按“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评定。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