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部、电子部关于强化审计监督
为振兴机电工业服务的通知
(机械部、电子部机械审(1993)
101号 1993年4月24日)
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要“振兴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和建筑业,使他们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要在进一步改革财经管理体制的同时,“强化审计监督”,审计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十四大提出的振兴机电工业这一目标,努力强化审计监督,为机电工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现就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加强审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
机电工业各级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四大精神和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增强服务意识,增强改革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审计工作要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审计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破除不适应改革开放的制度和办法,坚持依法审计,同时要实事求是地处理违纪问题。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精神,今后机电工业各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的情况;帮助企业建立和健全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资产增保值的真实性进行审计;根据批准的资产经营形式,作好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和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对行业内各企业资产增保值、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综合审计分析;开展审计调查为宏观调控服务;认真受理企业对不合理摊派的申诉。
二、改革审计办法
根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对企业审计办法进行改革的精神,今后部审计局和省、市机电厅局审计部门,主要审计重点企、事业单位,其他单位逐步改为在审计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审签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审查其国有资产的增保值、资产负债和损益、利润分配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境外国有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开展审计。
三、搞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对实行承包经营和任期经济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承包期满、任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离任的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要按照规定搞好离任审计,审计中要逐步把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起来,企、事业单位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也要建立和健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