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
(机电部机审(1991)3号A 1991年1月22日)
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审计,目前还处于初试阶段,既没有统一的规范化要求,也缺乏具体的模式。为了适应审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程序。
一、审计依据
(1)驻部审计局接受部人劳司对部直属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任期届满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计划后,按照届满时间提前两个月向被审单位下达“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并抄送由审计局认可的审计事务所或业务部。
(2)被审计单位按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认真准备,并向审计局认可的审计事务所联系委托审计事项。
委托书内容及格式:
×××审计事务所(业务部)
我单位×××同志于×××年××月任期届满。根据机审×××号文精神,拟委托贵所(或你部)来我单位对×××同志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委托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3)审计事务所在收到驻部审计局下达的审计通知和委托单位的委托书,应主动与被审单位联系并签订委托审计协议书。
委托审计协议书内容
①审计目标: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审计;
②审计内容: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重要问题;
③审计要求:被审单位应向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有关帐册、数据;有关业务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将被审计人员的“述职报告”与单位“内部审计意见”于实施审计前10日抄送受托审计单位;
④审计终结:审计完毕由审计事务所向委托单位写出审计报告;
⑤实施时间:年、月、日;
⑥收费标准及数额;
⑦委托方签章、受委托单位签章。
二、审计方案
在审计依据完备后,审计事务所即可编制审计方案。审计方案内容包括:
(1)审计对象及时限;
(2)审计范围;
(3)审计目的;
(4)审计工作日程安排;
(5)审计组成员和分工情况。
三、审计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