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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部关于印发《煤炭工业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6年~2010年)》的通知

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炭工业质量
 振兴实施计划(1996年~2010年)》的通知
 (1997年9月5日 煤科教字(1997)第438号)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华晋焦煤公司,神华集团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有关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的精神,部组织制定了《煤炭工业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6年~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结合实施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部科技教育司备案。

附件: 煤炭工业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6年~2010年)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根据《煤炭工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特制定《煤炭工业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6年~2010年)》,以加速实现煤炭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煤炭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指导煤炭工业的质量工作。
  一、现状与形势
  1、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质量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和完善,质量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煤炭工业企业依靠技术进步,改善技术装备水平,企业技术素质有很大提高,为提高质量打下了一定的物质基础。通过加强管理,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紧密结合煤矿特点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行广泛质量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煤炭工业的质量工作取得很大进步,表现在:煤炭产品各个品种基本能满足用户需要,国有重点煤矿的商品煤灰分和硫分已分别接近历史最低水平和达到历史较好水平;煤矿机械产品、爆破器材产品和工程建设质量基本满足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作为质量工作的技术基础,标准化和计量工作有了很大发展;质量监督执法机构已基本形成合理布局。
  2、目前,煤炭工业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仍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和煤炭工业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与发达先进采煤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表现在:煤炭入选比重仅为23%(世界主要产煤国为55%~95%);煤炭产、供、销环节多,管理较乱;煤矿专用设备产品的耐用性和可靠性差,特别是重要元部件质量不佳,易耗品消耗量大;工程不合格品较多;标准复盖面还不能满足煤炭工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标准的水平不高;计量工作起步较晚;在煤矿开展的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向全面质量管理模式过渡,并逐步引导企业贯彻国家标准GB/T19000-ISO9000,建立质量管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全行业尚未形成健全的自上而下的质量工作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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