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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部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1997)[失效]

  第25条 抽放矿井必须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26条 抽放瓦斯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
  一、图纸
  1.抽放瓦斯系统图;
  2.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等)布置图;
  3.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
  4.泵站供电系统图。
  二、记录
  1.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
  2.抽放参数测定记录;
  3.泵房值班记录。
  三、报表
  1.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
  2.抽放量年、季、月、旬报表。
  四、台账
  1.抽放设备台账;
  2.抽放工程台账;
  3.抽放量台账。
  五、报告
  1.矿井和采区抽放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
  2.瓦斯抽放总结与分析报告。
  第27条 加强瓦斯抽放参数(抽放量、瓦斯浓度、负压、正压、大气压、温度)测定,有条件的矿井可安装自动检测系统,人工测定时,泵房内每小时测定一次;井下干管、支管每周测定一次。
  抽放量的计算要统一用大气压为101.325KPa、温度为20℃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第28条 抽放瓦斯管理指标
  一、永久抽放系统的年抽放量不小于100万立方米,移动泵站不小于10万立方米。
  二、瓦斯抽出率
  预抽煤层瓦斯的矿井:矿井抽出率不小于20%,回采工作面抽出率不小于25%。
  邻近层卸压抽放的矿井:矿井抽出率不小于35%,回采工作面抽出率不小于45%。
  三、预抽煤层瓦斯的钻孔量
  1.当采用顺层孔抽放时钻孔量见表2。

表2        吨煤钻孔量(m/t)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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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类别|  薄  煤  层 |    中厚煤层  | 厚 煤 层
----|----------|----------|---------
容易抽放|    0.05  |    0.03  |   0.01
----|----------|----------|---------
可以抽放|  0.05~0.1| 0.03~0.05|0.01~0.03
----|----------|----------|---------
较难抽放|    >0.1  |    >0.05 |   >0.03
------------------------------------

  2.当采用穿层钻孔抽放时,钻孔见煤点的间距可参照下列数据:容易抽放煤层15~20m;可以抽放煤层10~15m;较难抽放煤层8~10m。
  四、钻机台月效率
  岩石f>8,不小于600m/月·台
  f=6~8,不小于1200m/月·台
  f<6(包括煤),不小于1600m/月·台
  五、钻孔密封深度
  岩石孔不小于3m;
  煤孔不小于5m。
  第29条 严格瓦斯工程施工质量,所有抽放瓦斯工程都须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合设计标准的要重新施工直到合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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