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追加概算总表; (表一,略)
(3)追加概算表; (表二,略)
(4)总概算表(按部颁现行项目划分表示); (表三,略)
(5)总投资调整比较表; (表四,略)
附件包括:
(1)建筑工程概算调差表; (表五,略)
(2)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调差表; (表六,略)
(3)建安工作量分年“权重”计算表; (表七,略)
(4)工资预算单价计算表; (表八,略)
(5)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表九—1,略)
(6)材料原价计算表; (表九—2,略)
(7)分年实际发生材料原价统计表; (表九—3,略)
(8)施工机械台班费计算表; (表十—1,略)
(9)施工机械台班费对照表; (表十—2,略)
(10)工程单价对照表; (表十一—1,略)
(11)工程单价汇总表; (表十一—2,略)
(12)政策变动费用计算书及主要附件;
(13)设计重大变动专项概算及主要附表、附件;
(14)其它必要的附件。
2.追加概算总表(表一)。按允许调价的价差调整、政策变动、计划重大变动、设计重大变动四部分分列。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之后,以追加投资合计数为基数,列基本预备费3%,主要用于移交、结尾工程、竣工验收,其费用须经规划院审核后使用。并按追加概算审批后第二年至竣工、按未完工程分年投资,以年上涨率4%计算价差预备费。以上六项总计即为追加概算投资总额。
3.追加概算表(表二)。按表一分述的四部分,分别列出各项具体调差项目的投资额。本表的总计数即为追加概算总表一至四部分的合计数。
4.追加概算分项投资计算表(表五、表六等)和计算书。按照追加概算表中的分项项目,分别按本文要求认真编制计算表或计算书,将每一分项项目投资的计算原则、依据、标准、计算过程和投资额度,详细表达清楚。
5.总概算表(表三)。为了正确反映工程总投资和利于技术经济指标的积累。设计单位在完成上述工作之后,必须按照部颁现行规定的工程项目进分办法,调整有关工程和费用项目,如应按追加概算中的各项投资,将“五定”概算中独立列项的工资性津贴和其他直接费等,分别摊入各大部分的一级项目之中,将追加总概算和“五定”总概算合二为一。编制该工程的符合水电部现行规定的总概算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简表。总概算表的项目分列至一级项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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