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技工学校或其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或经过自学、职业技术培训,达到同等水平;
3.具有本工种技术等级标准中高级工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4.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在发电、供电、送变电、水利、水火电施工、修造等复杂设备的安装、调试、检修、维护、运行以及事故隐患的防止和排除等方面,能起到重要作用;
5.在水利电力生产、建设中,解决和处理过技术难题,并取得一定成绩;
6.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传授技艺,培训中、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
7.水利电力行业中属于其他行业部分归口管理并列入技师聘任制范围的工种,则按照其他行业部门规定的技师技术(业务)考核标准执行。
在评审、聘任技师工作中,应对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态度、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应放在工作成绩、解决实际技术问题和创新能力上。对于长期在生产第一线的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老技术工人的学历要求和理论水平的考核,可从实际出发,适当放宽。
六、被聘任技师的职务津贴标准及福利待遇
被聘任的技师。实行职务津贴,职务津贴按每月人均二十元的标准核定。具体津贴标准,在国家下达的聘任增资指标范围内,由各企、事业单位根据不同工种(岗位)的实际情况,在十五至二十五元幅度内自行确定。
被聘任技师,可享受本单位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
实行技师聘任制度,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实行技术职务的一项重要政策。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水电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要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在抓好试点、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展开。
水利、电力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范围电气、
热工仪表及自动装置运行与检修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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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工种名称 |等 级||序 |工 种 名 称 |等 级
号 | |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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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气运行工 |2—8||4 |热工仪表检修工 |2—8
2 |电机检修工 |2—8||5 |热工自动装置检修工 |2—8
3 |变配电检修工|2—8||6 |程序控制工(计算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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