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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电力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直属勘测设计单位技术经济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稿)

  实行投标招标及投资包干的在建工程,由于设计单位采用先进技术优化设计和修改设计或由施工单位提出经设计单位论证修改等原因而节约了工程量和投资,经建设单位或工程主管部门确认,其节约部分按规定上交外,留成部分的分配设计单位可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具体商定,签订协议。
  七、考核办法
  考核要围绕以提高质量、水平、效益为中心,建立综合考核制度和办法。
  (一)水电部(水利电力规划设计院)对部直属单位考核的主要指标:
  (1)国家指令性计划执行情况;(2)产品质量和水平;(3)产品社会效益;(4)劳动生产率和利润。
  考核产品质量主要根据设计文件,专题报告审查评定质量等级,全面质量管理情况和技术水平;考核产品社会效益主要评价产品的社会经济效果,是否重视宏观经济和优化方案。
  计划执行情况主要考核各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重要专题报告,提交时间进度,施工图纸交付合同执行情况。
  (二)勘测设计单位内部考核
  按以上精神,逐级考核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工程效益、进度、定额执行情况,团结协作,劳动态度等,不合格的产品要返工重做,并要扣分,返工部分不计入完成的工作量。
  勘测设计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八、奖励与惩罚
  (一)奖励
  设计审查评定为优良的设计产品及被评为优秀的设计,按优质优价精神和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各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后,奖金发放要按国务院有关条款执行。
  经过综合考核,完成勘测设计文件质量好、项目多、劳动生产率高的单位,应得奖金的高额;反之,得低额。
  各单位要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鼓励先进的原则,应按考核结果,从奖金总额中提出一定比例的奖金,用于奖励那些完成勘测设计、规程规范和大型软件开发等工作中,质量好、水平高和效益好的人员,对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还要给予较多的奖励,同时进行表彰。
  (二)惩处
  勘测设计产品不合格者,退还原单位重新编制报审,合格后再补足规定的费用;情况严重的要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扣减勘测设计费。
  为保证重大施工项目的设计图纸供应,及时处理施工过程新出现的勘测设计具体问题,勘测设计单位要派能在现场解决问题的设计代表组驻工地;设计图纸如不能按期交付,且对施工有较大影响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报我部同意后可扣减勘测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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