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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原则和内容深度规定》的通知

  2.4.2 大气环境现状评价一般在电厂周围10千米范围内进行。调查项目包括降尘、总悬浮微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季节进行。
  2.4.3 大气边界层污染气象特征的测试应取决于厂址的地形、气象等条件。
  2.4.3.1 一般农村平原地区,可不进行大气边界层污染气象测试。但要根据有关气象台(站)资料,提出能代表厂址地区的大气边界层污染气象资料。
  2.4.3.2 在下列地区建厂须进行大气边界层污染气象测试工作,必要时应做扩散试验或室内模拟实验。
  ——丘陵山区;
  ——在电厂周围10千米范围内有海域的沿海地区;
  ——在电厂周围10千米范围内有水面面积超过100平方千米的湖泊或水库的水域地区。
  2.4.3.3 大气边界层污染气象测试工作,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季节,并与其它监测、试验项目同步进行。每季观测有效天数一般不少于10天,每天观测不少于8次。
  2.4.4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计算,在平原农村、丘陵和城市的电厂区应按《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执行。但对建在山区、沿海等复杂地形处的电厂要论证选用的模式和参数的合理性。
  2.4.4.1 大气污染物排放计算项目暂定为烟尘和二氧化硫。
  2.4.4.2 烟尘、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为工程规划容量时锅炉额定出力下,按设计煤质计算时从烟囱排出的总量。
  每台锅炉的烟尘排放量按公式①计算。
          6        y
     Bg ×10    ηc   A   q4
  MA =-----(1----)(---+---)
     3600    100  100 100
        y
          QDW
     ×-----------)δfh
      8100×4.1868    
               克/秒………………………(1)
式中Bg ——锅炉额定负荷时的燃煤量(吨/时);
  ηc ——除尘器效率(%);
   y
  A ——燃煤的应用基灰份(%);
  q4 ——锅炉机械未完全燃烧的热损失(%);
   y
  QDW——燃煤的低位发热量(千焦耳/千克);
  4.1868——换算系数,1千卡=4.1868千焦耳;
  δfh——锅炉烟气带出的飞灰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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