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建材局关于水泥制品企业成本管理规程


序号  类 别  计量单位    产品品种名称
(一) 水泥电杆   根   予应力水泥电杆(分规格)
               普通水泥电杆(分规格)
(二) 水泥压力管  米   予应力压力管(分规格)
               自应力压力管(分规格)
(三) 水泥排水管  米   分规格
(四) 水泥管桩   米   分规格
(五) 水泥桩   立方米  分规格
(六) 石棉水泥管  米   分规格
(七) 水泥船    艘   农用船、机动船、特种船
(八) 水泥轨枕   根   标准轨枕、非标准轨枕
(九) 水泥面砖  平方米  水磨石砖、路面砖
(十) 石棉水泥板 平方米  小波瓦、中波瓦
(十一)石棉水泥瓦  张   小波瓦、中波瓦
(十二)农房构件  立方米  由企业视不同品种自定
(十三)其他预制作 立方米  大型予制件、轻板型构件非定型构件

  第二十九条 确定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应以生产组织的类型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企业以产品生产划分车间的(如设制管车间、电杆车间、造船车间等),以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企业以分步生产划分车间的(如设金属加工车间、混凝土加工车间、浇制车间等),先以分步为核算对象,再以分步平行结转方法计算产品成本。
  产品生产成本按月计算,月度为每月一日至当月月末。
  第三十条 基本生产产品成本核算的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一)原材料,包括构成水泥制品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如钢材、石棉、水泥、砂、石等,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
  (二)燃料、动力和蒸气,包括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或自制的煤、电、燃料、蒸气等。
  (三)工资及福利费,包括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工资总额以及按规定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入成本的原燃材料节约奖等单项奖,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四)车间经费,指生产车间为管理和组织本车间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五)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全厂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十一条 原燃材料的核算
  (一)原燃材料的外购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整理挑费用。委托加工的材料成本,包括加工耗用材料的实际成本,往返运杂费和加工费用。凡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耗用材料的实际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凡采取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其材料成本差异必须按月结算。
  (二)钢材、石棉、水泥、砂、石等原材料的耗用,应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有关成本项目原材料中;用于产品生产的一般消耗性材料,应按照领用材料的车间或部门,根据材料用途,计入车间经费或企业管理费有关项目。用计划价格进行核算时,其材料成本差异按钢材、石棉、水泥、砂、石及其他等类别,分类核算,分别计算成本差异率,按差异率将耗用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三十二条 外购动力的核算
  外购动力,凡经过企业变电供应的,应先通过辅助生产核算电价成本。水泥制品直接耗用的动力费用按各基本生产车间电度表计量数,实际电价成本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有关成本项目“燃料、动力和蒸气”中。其它部门用电费用应按规定分别计入有关项目。如按计划电价计算,必须按月结转电力成本差异。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