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委体制改革司关于对中科院海南热带海洋生物
实验站反映该站改革受阻“情况报告”的回复
((92)国科改字033号 一九九二年六月九日)
中科院海南热带海洋生物实验站:
你站4月25日抄报宋健同志的“我们科技改革受阻的情况和对策”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你站与海南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办“海南热带海洋科学园”的问题,因你站是南海海洋研究所的下属单位,对外没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应征得中科院及南海海洋研究所的同意,并由所长出面签定有关协议方可生效。这是签定协议时的法律程序问题,不存在什么“阻碍实验站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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