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委体制改革司、国家体改委综合规划和试点司关于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实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备案的复函
((92)国科改字065号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津园区规字〔1992〕第9号文《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实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收悉,方案已经国家科委和国家体改委原则同意,并备案。
请你们根据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
关于深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大胆探索,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争取“八五”期间在开发区基本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和国际惯例的体制、机制和环境条件,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