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委关于印发
《一九九二--一九九三年科技体制改革要点》的函
((92)国科发改字375号 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国科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指示精神,引导和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向新的深度和广度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开拓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我委制定了《一九九二--一九九三年科技体制改革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和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一九九二--一九九三年科技体制改革要点
我国已经进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推动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是完成“八五”计划和各项任务,进而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第二步、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工程,要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继续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的方针、政策和任务,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几年来,针对传统科技体制中存在的科技与经济脱节,不利于科技人员充分发挥创造才能和智慧等弊端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科技系统的运行机制和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个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新体制正在形成。在改革的推动下,我国科技工作按照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高技术研究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基础性研究三个层次的布局全面发展,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远未实现,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建设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动力、压力和活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优势未能充分发挥,改革中创造的新的运行机制还没有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科技组织结构和布局中的分散重复现象还严重存在,科技人员才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客观现实表明,由传统体制向新型体制的转变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八五”期间是我国科技工作和科技体制改革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深化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按照“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攀登科技高峰的战略要求,在坚持和完善已有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改革份量,义无反顾,有重点、有步骤地把各方面改革引向深入,为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要求,发挥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综合优势,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和经济规律,实现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新型科技体制而努力。
--要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和战略思想,以指导改革的全局。充分认识科技体制改革对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社会主义优势、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战略意义,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实践中判断是非、权衡利弊和决定政策取舍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