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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宝鸡华隆信息咨询服务公司超范围从事境外期货代理案适用有关文件问题的答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5月26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26日)废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宝鸡华隆信息咨询服务公司
 超范围从事境外期货代理案适用有关文件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7〕第185号)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省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宝鸡华隆信息咨询服务公司超范围从事境外期货代理案有关文件适用问题的请示》(宝市工商法字〔1997〕7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加强对企业法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擅自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一经发现,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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