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4月18日 实施日期:2008年4月18日)废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不正当
竞争行为违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
(工商公字〔1994〕第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明确《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指的“违法所得”的计算问题,特作如下通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执行《
反不正当竞争法》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所得的计算,参照我局《
关于投机倒把违法违章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工商检字[1989]第33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