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募委关于学习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1992年1月9日 中募(1992)委字第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
《
国务院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通知》(国发[1991]68号)文件,已于1991年12月9日印发各地。为了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自身工作, 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各地参照执行。
一、接到本通知后,各地募委会应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检查我们的工作,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提出如何改进、完善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的具体意见。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各级募委会要认真检查一次从奖券运输、保管、发行、销售到资金回收、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运转情况,努力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注意加强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本系统内个别地方出现的违章发行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募委会应于1992年上半年,以内审形式组织一次本地区的财务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中募委颁布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级配套制度的建立情况;2.专(兼)职财务人员配备和专帐设置情况;3.社会福利资金和其它资金是否按规定管理、使用的情况。在检查中,对违反财会制度的人和事,发现一件,纠正一件,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