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当前勘界工作中陆海分界线问题的意见
(民行函(1991)343号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目前,我国进行的行政区域界线勘界试点工作,只限于陆地行政区域界线,海洋划界未列入国家计划。
陆地行政区域界线,是指我国大陆海岸线以上的行政区域界线。经与国家测绘局等单位研究后认为:我国测制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上的海岸线,是根据国际上公认的海岸线定义测绘的。综合全国沿海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实际情况和各种大比例尺地形图的覆盖面,应以最新出版的1∶5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上所绘的海岸线,作为勘界工作中陆海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