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
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民行发(1989)48号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了指导全国勘定行政区域界线试点工作,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日召开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根据《国务院关于勘界试点工作的批示》精神,讨论决定了勘界试点工作的方针政策性问题,部署了当前的工作。
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纪要》的精神安排工作。
附: 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纪要
(1989年11月10日)
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于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民政部、国家民委、公安部、林业部、农业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海洋局委派的同志。国务院办公厅派员出席指导。国家计委、物资部应邀派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民政部副部长张德江主持。
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会议开始时讲了话。指出了勘界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了勘界试点工作应当注意的政策性问题。
会议听取了民政部关于勘界试点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勘界试点工作的批示》的有关问题;讨论了勘界试点工作的方针政策,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
会议认为,国务院根据民政部等十二个部门的请示报告,批准从一九八九年起进行勘定行政区域界线试点,这充分表明了国务院彻底地解决边界问题的决心,为在全国开展勘界试点工作创造了首要的条件。
会议认为,当前全党全国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制止动乱和平息北京反革命暴乱取得决定性胜利,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形势,为开展勘界试点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会议相信,在当前的形势下,有利于克服处理边界争议中存在的无政府主义、本位主义现象。会议认为,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只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人民政府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批示,有关方面密切配合,顾全大局,勇于克服困难,善于总结经验,全国勘界试点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一、关于勘界的组织领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