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配合部队做好伤病残义务兵的交接工作。各地接到部队的预报后,要抓紧做好接收安置的准备工作,并认真做好伤病残义务兵家属的思想工作,保证伤病残义务兵的顺利交接。
附: 几种常见慢性病病情稳定及基本治愈标准
(总后勤部卫生部1992年3月修订)
一、慢性迁延性肝炎和慢性活动性肝炎
1.主要症状消失
2.肝脏轻度肿大且稳定不变,无压痛及叩痛;
3.肝功能检查正常(血清蛋白质定量及蛋白电泳结果正常,丙氨酸转氨酶正常;胆红质定量正常);
4.病情稳定在半年以上,一般体力劳动后病情无变化。
二、消化道遗疡病
1.症状体征消失;
2.胃肠X线钡餐透视龛影消失或纤维内窥镜检查溃疡愈合或仅留陈旧性病变;
3.大便潜血试验阴性。
三、慢性肾炎
1.主要症状及体征消失;
2.肾功能检查基本正常;
3.血压接近正常;
4.尿蛋白数微量(+),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小于1.5克;
5.尿沉渣计数基本正常,红细胞偶有出现,但在高倍镜下不超过5个;
6.肌酐清除率小于或等于1.17毫升/秒(70毫升/分);
7.病情稳定在三个月以上。
四、风湿性心脏病
1.无风湿活动症状;
2.心功能一级以上;
3.血沉正常。
五、类风湿性关节炎
1.晨僵小于15分钟;
2.无定力;
3.无关节痛及压痛;
4.无关节肿胀;
5.血沉男小于20毫米/小时,女小于30毫米/小时;
6.五项中具备或四项以上为病情基本稳定。
六、高血压病
1.主要症状消失;
2.血压降至正常或基本正常;
3.病情稳定在三个月以上。
七、肺结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