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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转业到山东、河南省志愿兵试行集中交接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所在大军区有条件的,经协商同意后,也可积极试行山东、河南省转业志愿兵集中交接的做法。
  四、山东、河南省各级安置部门和军队各级军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切实加强对转业志愿兵集中交接工作的领导,采取积极措施,严密组织,共同努力把试点工作搞好。工作结束后,两省安置部门和军队各大单位军务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上报。

附:        几种常见慢性病基本治愈条件

  一、迁延性肝炎和慢性肝炎
  1.主要症状消失;
  2.肝脏轻度肿大,无明显压痛;
  3.肝功能检查:麝香草酚絮状试验和浊度试验基本正常,谷丙转氨酶轻度升高(改良金氏法200单位以内);
  4.病情稳定在半年以上。
  二、溃疡病
  1.饮食正常,主要症状消失;
  2.胃肠X线钡餐透视或纤维内窥镜检查,龛影愈合或仅留陈旧性病变;
  3.大便潜血试验阴性。
  三、慢性肾炎
  1.主要症状及体征消失;
  2.肾功能检查基本正常;
  3.尿蛋白微量,或二十四小时尿蛋白定量小于1.0克;
  4.尿沉渣计数基本正常,红细胞偶有出现,但在高倍镜下不超过五个;
  5.病情稳定在三个月以上。
  四、风湿性心脏病
  1.无风湿活动症状;
  2.心功能一级以上;
  3.血沉正常。
  五、类风湿性关节炎
  1.病情稳定,主要症状消失;
  2.血沉正常;
  3.关节功能基本正常;
  六、高血压病
  1.主要症状消失;
  2.血压正常或偶有升高经休息或服药后即可降至正常。
  七、肺结核
  1.主要症状消失,体力基本恢复;
  2.病灶硬结;
  3.痰集菌阴性三个月以上;
  4.病情稳定在三个月以上;
  5.病灶切除术后无并发症,观察六个月以上无复发。
  八、再生障碍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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