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安置规划的中心任务,是在开发性移民方针的指引下,将移民安置方式和生产门路落在实处,使移民搬得出,安得下,并能尽快正常生产,正常生活,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根据我国大多数水库建设的客观条件,现阶段移民的生产门路,要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林则林。移民安置方式,后靠或外迁,也要因地制宜。对于就近后靠的移民数量,必须根据每一水库库周剩余土地和其它资源可能承受的环境容量,以及经济合理的原则,具体分析确定,切忌不顾条件盲目后靠。对于离土不离乡,搞第二、第三产业安置移民的,必须落实资源和产供销条件,做到基础牢固,切不可盲目从事。
四、要理顺移民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
水库移民工作的管理体制亟待进一步理顺。一要理顺中央、省、地、县的领导关系,明确各级的任务与职责;二要理顺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移民实施单位(即地方人民政府)的关系,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三要理顺各级政府中移民主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总的原则应该是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具体工作上,国务院有关部门应负责移民工作的宏观决策,制定法规规范,审定安置规划,对实施过程履行监督检查等职责;地方人民政府应密切配合移民前期工作和安置规划的编制,并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专业项目和城市的迁建规划,必须由移民主管单位会同有关行业以及地方共同负责编制。
移民机构是水库移民安置实施的组织保证手段。现在,有移民任务的省、地、县,一般都有明确的移民主管部门,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但多数工作关系不顺,管理权威不够,干部思想不稳定,素质也有待提高,这种状况同所担负的繁重复杂的移民工作任务很不适应,以致成为一些水库移民工作产生失误或措施不力、进度拖后、管理不善、浪费严重的重要原因。必须改变这种状况,凡是任务繁重的地方,主要是移民县,都可根据工作需要,加强移民主管部门,适当充实人员力量,以利于开展工作。同时,要提高人员素质,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保持相对稳定,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五、要用好管好移民经费
移民经费一般划分为生活安置和生产安置两部分,目前生活安置部分(主要是建房、搬运费),移民一般都能按政策规定拿到手,而生产安置部分(主要是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在使用管理上还存在一定问题。各地对生产安置经费的使用情况不尽一样,有的由县、市统一安排使用,有的分解到基层村组使用。有些生产安置经费没有和农户需要解决的问题相挂钩,使农民的生产出路直接受到影响。为了保证这部分经费的合理使用,第一,水库移民工作由省、地、县级政府负责,移民经费从工程预算中划出,交由省、地、县级政府包干使用;第二,无论采取何种使用办法,都要坚持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少花钱多办事;第三,要根据移民经费的不同使用方向,做好可行性研究,建立各种不同形式经济责任制和生产目标、效益兑现责任制;第四,要纳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坚持按项目立项、审批、安排资金的一整套管理制度,避免盲目使用、造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