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继续完善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健全技术合同制,完善科研机构的院所长负责制、课题承包制、大中型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搞好企业与科研单位的结合与联系。科研单位要继续坚持科研为电力生产建设服务的方向,面向生产建设主战场,注意提高效益和科研水平;企业要进一步依靠科研力量,共同推动企业科技进步。要继续开拓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的有偿转让。科研单位要树立长远观点,搞好远近结合,不断完善科研条件,保持自己科技优势。要正确处理科研与创收的关系,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合理调整内部分配关系,集中优秀人才和优良条件,保证重大项目的完成。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扬团结协作和无私奉献精神,充分调动广大科技战线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九、加强技术监督工作
促进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是技术监督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以标准化、计量为基础,以质量为中心,全面做好技术监督的各方面工作。
为保证技术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速建立电力工业技术监督的体系,加强归口管理,逐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
认真贯彻执行《
标准化法》,抓好标准化体系和标准的清理整顿工作,使现有电力标准转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逐步健全全国性和行业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完整的电力标准化组织体系;加强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
全面实施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完善电力计量的传递,抓好计量的认证和企业的计量定、升级工作。大力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完善电力检测体系,重点抓好设备制造、安装施工、性能检测和产品许可证的质量监督工作,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力科技进步的支持与服务系统
情报、信息、学会、协会、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是电力科技的组成部分,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加强电力工业行业和网省局系统的情报信息工作,使情报信息的收集、存贮、检索和咨询服务手段逐步现代化,有效地推动科技发展。要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适当支持。
要继续加强协会、学会和技术开发服务机构的工作,充分发挥各种科技团体的协调作用,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各级领导和企业搞好学术交流、技术方案论证、科技成果评议、科技知识普及等活动,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要支持电力工业的科技刊物与图书的出版发行工作,讲求质量,注重效果,为发展科技与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