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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关于开展“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达标竞赛活动”的通知

能源部关于开展“电力为农业、为农民、
 为农村经济服务达标竞赛活动”的通知
 (1991年6月10日 能源农电(1991)494号)


  农村电气化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电气化事业得到很大发展,到1990年底,全国已有95.8%的乡、88%的村、82.6%的农户通了电,县及县以下的用电量达到2059亿千瓦时,为农业丰产丰收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目前电力供应仍然紧缺,加上工作措施不力,农村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用电难、农民用电负担重的问题。为贯彻党中央“各行各业都要大力支援农业”的号召,进一步落实“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切实加强电力行业管理,努力做好全方位服务工作,部决定在全国电力行业中开展以安全、效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达标竞赛活动”。现随文将竞赛考评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按照执行。
  一、各级电力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做为密切党和群众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要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并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
  二、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工作要实事求是,扎扎实实。要立足办实事,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要把开展达标竞赛与电力扶贫结合起来,与加强行业管理结合起来,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结合起来。
  三、要全面规划,抓好典型,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推广,以点带面使达标竞赛活动健康发展。
  如遇问题,请及时告部。

  附:
 
    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达标竞赛考评试行办法

  电力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农村电气化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全心全意地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民服务、为农村经济服务是农电工作的根本宗旨。为提高电力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公仆精神,促进行业作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农电管理,决定在全国开展以安全、效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达标竞赛活动。
  一、达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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