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属于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属于国家有原则要求的,各单位要在政策规定范围之内,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实施;属于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应在本单位权限之内尽可能加以解决。
(三)关于退休干部管理、活动经费问题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纪要中提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经费,财政上要给予适当支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筹〔1988〕3号《关于修订电力企业退休基金统筹办法的通知》明确关于统筹项目开支,“现增加困难补助费、退休职工服务费两项。其中困难补助费按离退休人员20元/人年标准掌握开支,退休职工服务费按退休人员30元/人年标准掌握开支”。企业单位可按以上原则解决退休干部管理活动费用,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管理活动经费,在没有统一规定之前,也可以参照上述精神,在各单位收入分成中适当支付。
五、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的建设问题
几年来,直属单位普遍建立了老干部工作机构,配备了一定数量的老干部工作人员,这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组织保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老干部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了,难度也更大了。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老干部部门的建设。
(一)老干部工作是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干部工作机构应与同级干部人事工作机构列入同一系列,处于同一级别,各单位的老干部工作机构只能加强,决不能削弱。必须根据工作任务,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要选用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充实老干部工作队伍,绝不要把不能胜任老干部工作的干部安置到老干部工作部门。
(二)稳定老干部工作队伍。各单位领导要关心老干部工作人员,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及时给予帮助和支持;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晋级、晋职、职称评定、工资福利待遇及评选先进、业务进修等,要与相应部门的同级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三)努力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素质。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日常学习,并采取山东、江苏省电力局对老干部工作人员培训的办法,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培养一支热爱老干部工作、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的队伍。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问题
老干部工作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关键是领导重视。各级党政领导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布置检查。要适时召开老干部座谈会,与老同志保持密切联系。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带头尊重老同志、关心老同志,教育全体职工树立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