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
((1994)435风气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六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各出版社:
近年来,我国图书出版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出版社已达540余家,年出书量达9万多种,出版了一大批为广大读者欢迎的图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读者和社会的需要。但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有的出版社甚至出版了社会影响不好的图书。这些图书有的违反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内容有严重问题,有的质量低劣,差错很多。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图书审读工作离目前的出版管理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图书的审读工作在出版管理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审读,可以了解图书出版的情况、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从宏观上积极引导图书出版。通过审读,发现好的典型,予以扶持和表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展蔓延,形成热点。通过审读,还可以加强对各方面图书出版情况的了解,便于相互沟通出版信息。尤其是在当前实现出版工作阶段性转移的情况下,加强图书审读工作对保证图书出版优质高效有重要意义。为此,特拟定《关于加强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图书审读工作提出要求。
一、审读工作的含义和内容。本通知所称图书审读是指政府出版管理部门对出版物的社会效果进行的检查,是对出版物是否符合四项基本原则、党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当今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等做出的有一定权威性的评价。这种审读不同于一般出版社编辑人员对书稿编辑加工的审读,它是从宏观的角度,侧重于检查其政治的和政策性的内容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后果和影响。
由于图书出版管理工作的特点决定了不仅要对已出版图书进行事后的检查,还需要对图书出版选题计划进行审核,从宏观的角度了解、分析即将出版的图书的总量、结构、特点和趋势等。因此,这里所说的图书的审读包括了两个内容:
1、图书出版选题计划的审核。
图书出版选题计划的审核一般情况下是指年度图书出版选题计划的审核和专题报批的图书出版选题计划的审核。按照有关规定,专题报批的图书出版选题计划除审核选题计划外,还同时审读书稿。
2、已出版图书的审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