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章程

  第十九条 理事会承担如下职责:
  1.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2.根据总裁提名,审议新会员加入本中心的申请;
  3.聘任总裁;
  4.审定总裁提议的业务规章和工作计划;
  5.审议对会员开除会籍的处分;
  6.审定总裁提出的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第二十条 理事会由理事13人组成,其中会员理事8人,由会员大会从会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出席会员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5人,由主管机关提名,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任期为两年,均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由非会员理事担任,经主管机关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常务理事7人,其中包括理事长、总裁、非会员理事3人,会员理事4人,在理事会休会期间代表理事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工作由理事长主持,理事长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由理事长指定常务理事代行职责。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季召开一次例会,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长决定召开特别会议。

第七章 总裁

  第二十五条 本中心设总裁一人,为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并可自然成为本中心理事会之常务理事。设副总裁若干人协助总裁工作。总裁经主管机关提名,由理事会聘任。
  第二十六条 总裁承担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情况;
  2.主持本中心日常工作;
  3.聘任副总裁和总中心部门负责人以及分中心负责人;
  4.代表本中心对外处理有关事务。

第八章 财务

  第二十七条 本中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中心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查核鉴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