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健全营销组织机构,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要结合企业改革和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建立健全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分销渠道、产品定价、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在内的企业营销职能部门,并由主要领导分管营销工作,真正将市场营销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营销管理应成为经营管理的重点之一。要发展壮大营销队伍,适当提高营销人员在企业职工中的比例和高层营销人员在企业管理人员中的比例,建立并完善对营销人员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营销人员的业务素质。
5、加强产品促销和售后服务工作。企业要善于综合运用各种促销手段,包括广告、公共关系、人员推销、营业推广及展销会、展览会等形式,积极宣传,建立企业文化,引导消费,扩大销售。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做好产品售前和售后服务工作,以优质服务和良好信誉不断巩固和开拓市场。
(二)抓好国家重点联系企业的市场营销体系建设。
1、1997年,各级经贸委要配合国有企业改革,集中精力首先抓好512户国家重点联系企业的市场营销体系建设,以后再扩展到千户企业。
2、各地经贸委要对本地国家重点企业的营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总结并推广成功企业的经验;同时,请每个省市区于8月底以前向国家经贸委推荐4-5家营销工作开展较好的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和分类指导企业,在全国范围总结推广,带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市场营销工作的开展。
3、支持重点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引导并支持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加强管理,争创名牌产品,以一个名牌带动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带动一个行业或地区,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4、各级经贸委要进一步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工作,强化信息对企业营销的引导作用。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主要行业、主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产销动态进行分析、监测,定期向企业发布信息,为企业营销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导向。
(三)做好国有企业的市场营销培训工作。
1、通过举办不同形式的市场营销研讨班和培训班,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和销售经理及其他营销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其营销技能和水平。
2、组织国有企业扩大与国际营销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交流,组织其厂长(经理)和营销人员到国外考察与培训,了解和学习发达国家企业在市场营销体系建设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经验。
3、国家经贸委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制定国有企业市场营销人员上岗资格和职称制度,并先在部分行业和企业试行,培养国有企业中高级营销人才,逐步将营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充分发挥市场营销协会和各类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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