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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和企业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和企业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
 (国经贸培(1994)36号 一九九四年一月十九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1994年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一年,改革力度大,财政、金融、投资、外贸等四大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出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也已展开。为使广大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掌握改革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现将1994年经济和企业干部培训工作意见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任务和重点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要加强职工队伍建设,造就企业家队伍”。培养、造就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经济和企业干部队伍,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是培训工作的总目标。
  培训对象以省市经贸委系统领导和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为重点,适当吸收其他所有制企业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参加。
  培训的形式和方法要从实际出发,灵活多样,讲求实效,鼓励创新。
  培训的主要任务是:
  ——今年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是以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四大体制改革为内容开展轮训。轮训重点是使各类经济和企业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及时掌握业已出台的财税、金融、投资、外贸体制改革的内容及其对企业的影响;掌握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部署和实现形式。5月底之前,各地区、各部门应组织各培训中心、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轮训一遍,其他各类管理干部在10底之前也应轮训遍。对正在进行各层次、各种类型的岗位培训,也必须作相应调整。
  ——积极推进企业中青年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努力造就一代年轻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内容要兼顾岗位必备知识能力和当前急需的原则,突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贯彻落实财税等四大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内容。培训对象除组织推荐外,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也可吸收具备基本条件、自愿报名人员参加,进行有益尝试。
  ——在普遍提高企业人员素质的同时,要集中优势力量,选择条件好的基地,突出培养一批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驾驭大型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厂长(经理)人才和各类专门人才,逐步形成一个高水平、职业化的经营管理阶层。培训对象以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领导干部及其后备人员为主。培训可采取国内外相结合,或选送优秀人才到国内外高等院校接受高学历教育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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