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体制
改革委员会、机械工业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问题的调研报告》的通知
(国经贸企(1994)293号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日)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
现将五部门联合调研组《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问题的调研报告》和李岚清副总理的批示一并印发你们,请结合你单位实际认真研究落实。
李岚清副总理批示
5月23日,李岚清副总理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机械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解决重汽问题的请示》上作了重要批示:“拟同意所提意见。现在重型汽车还没有乱,绝不能把重型汽车也搞乱了。搞了几十年汽车,我想同志们都认识到了汽车工业是技术、资本密集行业,只有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形成大规模生产才能在剧烈竞争中生存,那些分散的、小而全的汽车厂未来必遭淘汰,特别是复关以后更是如此。至于集团内部管理工作不完善应当改进,但不能倒退。”
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问题的调研报告
今年6月25日,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根据内部已出现的问题,向国家有关部委发出了《关于请求国家关心支持重汽集团体制发展的紧急报告》。7月11日,重汽集团的紧密层企业济南汽车制造总厂以“集团公司现行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束缚了企业发展”为由,通过职代会做出了《关于不参加“重汽集团”紧密层企业登记的决议》。在这期间,《中国青年报》、《齐鲁晚报》和济南经济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介对此事也进行了报导,在社会各界引起很大反响,也引起了其他试点企业集团的关注。7月24日,国务院领导同志对重汽集团有关问题作了重要批示。根据批示精神,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机械部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五部委局发出了《关于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几点意见》,并组成了联合调研组。从11月15日到29日对重型汽车集团公司及其所属济南汽车制造总厂以及其他总装厂、总成厂、二级专业公司等十四个紧密层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同山东、陕西省和济南、重庆市的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汽集团的形成发展和对重汽集团的基本估价
(一)重汽集团形成发展的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