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转发全国企业管理
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关于发布第二届国家级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决定》的通知
(国经贸(1993)7号 一九九三年四月六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委(计经委、生产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生产部:
现将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关于发布第二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决定”的要求组织宣传学习和推广应用,并给予成果创造者以表彰鼓励。
希望有关方面继续共同努力,在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实践中,逐步总结出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能广泛推广应用的现代化企业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手段,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把我国企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关于
发布第二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决定
(1993年4月1日)
为了引导我国企业努力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加企业活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经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批准,由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主办的第二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在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完成。经审定,获得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的共26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24项,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这批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是从全国众多的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中优选出来的,基本反映了我国企业管理的先进水平,显示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实践中的开拓创新精神,也反映了我国企业管理逐步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的新趋势。实践证明,它们对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有着显著的作用。为了鼓励、表彰成果的创造者,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决定按国务院颁发的《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给予奖励,并授予《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证书》。
第二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和公布,是继第一届之后,又一次对我国企业管理现代化成就的检阅,必将对我国企业管理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希望各地区、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单位,大力宣传、学习、推广应用这些成果,并同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结合起来,加快企业管理现代化步伐,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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