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突击疏运堵库油品确保油田和炼厂正常生产的紧急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突击
 疏运堵库油品确保油田和炼厂正常生产的紧急通知
 (国经贸运(1994)83号 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九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外经贸部、国内贸易部、铁道部、交通部、海关总署,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化总公司:
  去年四季度以来,由于成品油和原油大量超计划进口,且集中在十二月份到货,造成国内成品油和原油的严重堵库、堵港、压港,已危及油田和炼厂的正常生产。为此,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从即日起,采取以下紧急措施,突击搞好原油和成品油的疏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三月份已签订合同的进口原油和成品油(航空煤油除外)及对外承接来料加工的原油,要延缓装船日期,由石化总公司和成品油进口单位负责落实。
  二、所有炼厂,凡有空余原油罐存的都要接收国内原油。这段时期内炼厂接收的超计划原油不顶年度计划指标,其原油价格按略低于进口同类原油完税后的价格结算。
  三、凡有储备成品油能力的单位(国家储备局和总后、空后、海后的油料部门以及地方各级石油公司等),凡有空余储罐,都要接收石化总公司各炼厂的成品油。是采取代储方式,还是直接销售给这些部门,由石化总公司同有关部门商定,这段时期内超计划接收的油品不顶今年的分配计划指标,成品油价格按照略低于进口同类油品完税后的价格结算。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