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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审计署关于中央移民建镇资金审计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审计署关于中央移民
 建镇资金审计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1999〕93号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审计署《关于中央移民建镇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地区和部门按审计报告的要求,对移民建镇工作中存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关于中央移民建镇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办发〔1999〕2号)的有关要求,我署组织安徽、江西、湖北、湖南4省审计机关对中央移建镇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移民建房、拆除旧房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去冬今春,国家计委下达4省移民建镇安置计划23.3万户,中央财政安排预算内专项资金34.9亿元,并于今年3月底前下拨到省。至今年3月底,4省已完成100439户移民任务,占执行计划移民总户数231810户的43%;已支出中央移民建镇资金143546万元,完成计划的41%。审计及调查结果表明,中央采取的移民建镇措施,使饱受洪涝灾害之苦的广大移民发自内心地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对改善、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活跃了这些地区的市场,对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的拉动作用。但是,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一、大多数地方未按每户1.5万元拨补资金到户
  按照规定,中央下达的移民建镇资金是拨补给移民的建房材料款,每户1.5万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拨资原则上由地方负责。但是,各省基本上都没有做到。江西省按平圩移户每户1.7万元、非平圩移民每户1.3万元安排,由此结余8920.8万元作为机动资金,还统一规定从安排的资金中每户拿出3000元即全省3.45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湖北省除武汉市8个区按1.5万元补助到户外,其他19个县、市、区按1万元补助到户,其余5000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湖南省有移民建镇任务的22个县、市、区中有14个将13463万元资金安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留作机动,使这些县、市、区每户移民平均少补助2910元。安徽省从中央安排的2.4亿元资金中留出1739万元作为机动资金,并将原计划安排的16000元扩大到17565户,使每户移民平均少补助2327元;各县、市、区又用中央移民建镇资金安排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占用补偿费等共同费用支出,实际补助到户的资金多则1万元左右,少的内有几千元。如该省下达铜陵县的资金户均10300元,而该县落实到户的补助款一般只在5000元至7700元之间。
  二、一些地方统建房造价高、入住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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