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部属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并对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进行宏观管理,负责管理全国国际商务专业资格制度的实施。
八、负责部机关人员的工资管理及福利工作,管理部属企事业单位、社团的劳动工资并监督其内部工资、奖金的分配,宏观指导外经贸行业的劳动工资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部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社团的社会保障统筹工作。
十、负责外经贸系统荣誉称号评比表彰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部属单位的安全保卫;负责部安全委员会、部国家公安小组和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查处各类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
外经贸政策和发展司(简称发展司)职责
一、研究国际、国内经济和贸易的发展趋势,提出我国对外经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定外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综合研究和组织实施外经贸体制改革;指导各地外经贸体制改革工作。
三、研究世界经济贸易、区域一体化、集团化和我国的相关对策;研究和组织实施市场多元化的方针、战略和政策措施。
四、研究和组织实施外经贸企业改革,具体实施部属企业改革,指导全国外经贸企业改革。
五、拟定提高出口商品质量的政策措施,推动“以质取胜”战略的贯彻落实;参与管理《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
六、研究和提出促进对外经贸活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宏观指导和管理境内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洽谈会、出口商品交易会及各地方小交会,会同地区司管理赴境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招商活动等(涉及利用外商投资的会签外资司);会同地区司审批部属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出国经贸团组。
七、研究和推广各种新的国际贸易方式、电子商务;指导和管理对销贸易(易货、转口等)业务;拟定全国性边境贸易政策、汇总有关情况,协调有关问题;参与拟定加工贸易政策。
八、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海外发展、投资的战略、方针,拟定管理办法和政策;核准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九、制定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权的资格标准,负责全国各类企业(包括企业集团)外经贸经营权的资格审定工作;管理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常驻商业代表机构的核准业务。
十、联系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会同有关单位宏观指导部属驻国外贸易中心、分拨中心;配合有关地区司宏观指导在境外设立的中国投资开发贸易促进中心。
十一、指导出口广告宣传。
十二、联系企业管理协会和老干部政策咨询组。
计划财务司(简称计财司)职责
一、根据国家制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外经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出口总值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国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项宏观调控建议;参与拟订关税、外汇及有关的税收、信贷、价格、保险等政策并提出建议。
三、负责全国外经贸宏观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拟定和执行贸易平衡的宏观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