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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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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三                           编号: │
│                                  │
│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                (存根)              │
│                                  │
│  (姓名),国籍   ,受雇于    公司,在    年  月  │
│日至    年  月  日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  元,已在我局申报缴│
│纳了个人所税    元。                      │
│                                  │
│                         年  月  日   │
│                         主管地方税务局盖章 │
│                            (骑缝章)  │
│----------------------------------│
│                              编号: │
│                                  │
│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              (售付汇专用)             │
│                                  │
│  银行(外汇管理局):                      │
│    (姓名),国籍     ,受雇于     公司,在    年 │
│月  日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    元,其中由我国境内公司支付的合计│
│人民币   元。上述所得共已在我局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元(税票│
│号:   )。                           │
│  特此证明。                           │
│                                  │
│                       (主管国家税务局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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