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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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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
│ (存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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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我国 公司签订的 合同,已于 年 │
│月 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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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 主管地方税务局盖章│
│ (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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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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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
│ (售付汇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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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外汇管理局): │
│ 公司与我国 公司签订 合同或协议(合同号: ),│
│合同总金额为 (币种) 元。该公司已于 年 月 │
│日就履行合同所取得的收入 (币种) 元向我局缴纳企业所得税 │
│ 元(税票号: )。 │
│ 特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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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国家税务局盖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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