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建设系统“政府
上网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1999]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各副省级城市建委: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国民经济信息化的总体部署,推动我国信息化进程,国家机关40多个部委(局)和中国电信共同发起了“政府上网工程”。实施“政府上网工程”,对于推进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信息共享和提高工作效率,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以及改进工作作风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设部决定在全国建设系统实施“政府上网工程”。
一、全国建设系统“政府上网工程”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一九九九年~二00一年,基本达到建设系统部、省、市三级政府机构80%以上实现“政府上网工程”。
(二)实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上网。包括领导简介、机构职责、主要业务流程、政策法规和标准、统计数据、行业动态等政府信息服务网络化、电子化和社会化。
(三)实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业务上网”。一九九九年~二000年的工作重点,是从建设部机关入手,抓好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业、城乡规划和勘察设计等方面的主要业务上网,并逐步实现建设系统其他相关业务上网。
(四)在实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信息和业务上网的同时,要积极实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达到各级政府办公局域网与建设部机关信息网的有机结合。近期工作重点是:住宅与房地产业、建设工程管理与质量以及城乡规划等各类政府办公应用系统的建设。
二、切实提高对政府上网工作的认识。当今社会正在向信息社会和网络社会飞速发展。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已成为当代社会最具潜力的新的生产力,信息资源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政府上网工程”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和知识创新工程,它的实施将有利于树立政府部门的新形象,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有利于建立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有利于增加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和提高办事效率。建设部作为“政府上网工程”的发起单位之一,希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认识“政府上网工程”的重要意义,重视“政府上网工程”,把政府上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安排。
三、认真加强对政府上网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上网工程”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做好协调,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实施部门,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