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提出跨世纪产业政策8个工作重点
(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
1999年乃至今后几年我国产业政策的工作重点:
一、控制总量、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产方式落后、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要坚决予以淘汰。经国务院批准第一批《淘汰目录》涉及煤炭、冶金、有色、石油、化工、轻工、纺织、机械、建材、建筑、电力等10个行业、共114项内容。同时,国家经贸委将在研究制定产业政策的过程中,针对国内外市场变化和产业发展的情况,陆续分批颁布淘汰、限制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对拒不执行《淘汰目录》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各有关部门要取消生产许可证、各商业银行要停止贷款。对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将颁布《当前工商领域禁止投资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禁止目录》)。对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期淘汰的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造成当前生产能力过剩,需总量控制的项目;工艺技术落后,已有先进、成熟工艺和技术替代的项目;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项目要分批列入《禁止目录》。凡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和产品,各类投融资主体一律不得投入建设资金,银行不予贷款;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土地、城市规则、环保、消防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外经贸部门不予审批;海关不予办理备案登记和进出口报关手续。凡违反《禁止目录》进行投融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利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提高传统产业,加快加工工业的调整
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广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和提高环保效益的新工艺、新技术,增加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电力发展要从以增加发电能力为主,转到开拓电力市场、调整电力结构、加强电网建设上来。造纸工业要调整原料结构,发展纸浆、中高档纸及纸制品。制定鼓励发展于提高技术水平、产品升级又有市场的技术改造项目,编制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目录,达到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换代。
三、依靠科技进步,实现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