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推普周的宣传要点仍按国语〔1998〕17号文的规定执行,并注意体现跨世纪的特点和要求。重点宣传推广普及普通话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跨世纪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2010年全国初步普及普通话”的奋斗目标以及重点部门行业应为此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三、第二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安排
在首都,将请领导同志发表讲话或署名文章,主要报刊发表评论员文章和综述,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和学术研讨会,印制宣传手册、宣传画和宣传品,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推出报刊专版,制作、播出电视专题片和公益广告等。
各地可以参照上述安排,结合具体情况,在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和其他有条件的城市组织宣传、座谈、培训等活动,并在公休日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
四、第二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工作
第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由教育部和国家语委牵头,与宣传、人事、广播影视、解放军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并成立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推普周活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省级教委(教育厅、局)和语委牵头,与宣传、人事、广播影视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要求如下:
1.切实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执行语言文字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推普周活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活动经费。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参与推普周活动,为社会做出榜样。
2.做好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推普周活动涉及各行各业,需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专家学者广泛参与。要在政府领导下,做好统筹协调,把推普周活动的组织工作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将推普周列入宣传计划并予以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教育教学开展多种宣传活动;人事部门要鼓励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参与推普周活动;广播影视部门要在做好宣传报道的同时播出各种推广普通话专题节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推普周活动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部署进行;各级语委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工作计划,做好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好推普周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