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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特别处理上市公司恢复正常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18号――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一批)(发布日期:2012年8月3日,实施日期:2012年8月3日)废止

关于做好特别处理上市公司恢复正常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1999年3月9日 证监公司字〔1999〕19号)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特别处理上市公司公布年报后,可能出现盈利股票恢复正常交易的情况。为妥善处理此类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果年度审计报告是不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证券交易所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解除申请公司的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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