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 原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出 本期摊销 期末数
15.交易席位费、长期待摊费用,应分别按下列格式披露:
种类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16.待处理财产损溢,应分类别按下列格式披露:
类别 余额
…
合计
对于金额较大的和1年以上未予处理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应说明其内容或未处理的原因。
17.拆入资金,应按以下格式披露:
拆出单位 期限 利率 期末数
18.卖出回购证券,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证券种类 数量或面值 期限 交易场所 期末数 约定回购金额
19.代买卖证券款,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项目 原币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个人客户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小计
法人客户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小计
总计
并说明代买卖证券款中是否包括自营资金和关联企业的买卖证券款,如有,应披露具体金额。
20.应付帐款、应付证券款、代发行证券款、代兑付债券款和其他应付款等,如占负债总额比重大,或有违规使用、逾期占用的,应披露款项的性质和金额。
21.应交税金,应按税种分项列示欠交的金额。
22.预提费用,应按费用类别披露年末结存余额的原因和各项费用的期初数、期末数。
23.应付债券,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发行金额 债券期限 本期应付或已付利息
累计应付或已付利息
24.实收资本或股本,如年度内发生金额或股东单位变动,应予以披露。
25.资本公积,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资本溢价
接受捐赠实物资产
住房周转金转入
资产评估增值
投资准备
合计
若资本公积发生增减变动,应说明原因及依据。
26.盈余公积,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
如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和分配红利,应说明有关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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