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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的通知[失效]

  当综合评价得分属于“优”、“良”类型时,以本类分数段最低限为基准,每高出5分(含5分,小数点四舍五入),提高一个级别;当综合评价得分属“中”类型,60分以下用“C-”表示,60分以上(含60分)用“C”表示,当综
合评价得分属于“低”、“差”类型,不分级别,一律用“D”、“E”表示。
  企业效绩综合评价结果以“PR”(Performance Rating,效绩评价)加评定等级作为基本标志符号如“PR A-优“、”PR D-低“。
  (三)分析系数
  分析系数是指企业财务效益、资产营运、偿债能力、发展能力四部分评价内容各自的基本评价分数与该部分权数的比率。将企业的分析系数与行业比较系数进行对比,能够更加深入地分析本企业的发展水平和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反映企业的经营效绩。行业比较系数的计算方法是:运用多户评价方法,对某行业全部企业进行多户评价,然后分别选出单部分内容基本评价得分最高的企业,将该企业该部分基本评价分数与该部分权数相除,所得比率即是某行业的比较系数。
  (四)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是对企业效绩评价的综合评述,根据《评价文本格式》的要求编制。具体要求如下:(1)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等四个主要方向的文字描述,在描述中要用有关数据对照标准值,运用行业比较系数进行分析说明。(2)对企业所得的评价结果需要有充分的说服力。(3)语言应简洁、规范,灵活应用图表分析对比,字数在3000字左右。(4)评语表达应明确,尽量避免产生歧义。(5)对于因特殊因素影响而未按分数线评定等级的企业,应在评估中予以说明。(6)可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参考性建议。
  七、适用范围
  本操作细则主要适用于各类正常生产经营的竞争性国有工商企业。交通运输及施工、房地产等企业,可参照本细则实施。非竞争性国有工商企业及金融企业等的效绩评价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附表一:企业效绩评价得分总表
  附表二:企业效绩初步评价计分表
  附表三:企业效绩基本评价计分表
  附表四:企业效绩评议计分汇总表

  附表一:
企业效绩评价得分总表

┌────────────┬─────────────────┬──────────────┐
│企业名称        │标准值(行业、规模):------    │企评表01          │
├──────┬─────┼───┬─────────┬───┼────┬───┬─────┤
│评价内容  │基本指标 │基本分│修正指标     │修正后│评议指标│评议分│综合分数 │
│      ├──┬──┤数  ├───┬─────┤分数 │(±) │数  │     │
│      │指标│权数│   │指标 │修正系数 │   │    │   │     │
│      │  │  │   │   │(±)  │   │    │   │     │
├──────┼──┼──┼───┼───┼─────┼───┼────┼───┼─────┤
│一、财务效益│  │  │   │   │     │   │    │   │     │
│状况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二、资产营运│  │  │   │   │     │   │    │   │     │
│状况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三、偿债能力│  │  │   │   │     │   │    │   │     │
│状况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四、发展能力│  │  │   │   │     │   │    │   │     │
│状况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复核人员:               │                   评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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